省廳關于開展2009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的通知
各省轄市建設局(委):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和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現 我省2009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的范圍
1、凡2009年12月底前,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有效期滿且繼續執業的。
2、注冊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
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四年,凡注冊號前四位為建[造]0632、建[造]0732、建[造]0832開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不需要參加本年度延續注冊。
二、延續注冊申報方式和程序
1、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采取網上申請和書面資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申請人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ccost.com ) ,填寫基本情況和輸入相關掃描件,打印《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二份),然后將數據上傳。注冊人員本人需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聘用單位公章(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
申請人須同時在“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www.jscin.gov.cn/web/zyzc/)中申報。
2、申請人將申報材料報單位所在市造價管理機構,由市造價管理機構核對書面資料齊全、無誤后匯總成冊,并按規定的時間上報省建設廳、省建管局行政審批中心執業資格注冊窗口,同時在“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www.jscin.gov.cn/web/zyzc/)將核對意見上報。
3、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對申請人書面材料和網上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將延續注冊合格與不合格人員名單匯總,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將準予延續注冊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下發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初審結果可在“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系統”的首頁“申請事項查詢”中隨時查詢。如需申請人補正材料的,請按照要求及時提交補正材料。
三、延續注冊應提交的相關材料
1、《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2、《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省市各存一份 );
3、《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與注冊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5、本人近兩年完成三項工作業績的證明 (詳見附件3);
6、一張兩寸免冠照片(背后注上姓名和單位)。
上述2~5項按序裝訂,其中2、5項為原件,3~4項為復印件(市造價管理機構將原件與復印件核對無誤后,將原件退還給申請人)。
如果《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請登省級報紙申明遺失,并將報紙原件和其他材料一同上報。
辦理延續注冊的同時需要變更注冊的,在“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 ”中填寫省內變更注冊; 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填寫延續注冊。上報延續注冊申報材料請同時提交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或工商更名核準通知單。如從無造價咨詢資質企業變更到有造價咨詢資質企業的,書面材料同時提交新單位的社保繳費憑證和人事檔案存檔證明。
四、延續注冊受理時間
1、申請人于2009年9月21日—10月12日進行網上延續注冊、書面材料上報;
2、2009年10月13日—10月23日各市造價管理機構對上報資料進行匯總, 2009年11月6日前將相關資料及執業印章匯總表上報省建設廳、省建管局行政審批中心執業資格注冊窗口。
五、其他有關事項
根據《 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2000〕839號),注冊收費標準為50元/人,執業專用章費30元/枚。
聯系人:劉欽燕
聯系電話:025-51868919
材料報送地點: 省建設廳、省建管局行政審批中心注冊窗口(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江蘇建設大廈2樓)
附件:
1、2009年造價工程師網上延續注冊指南
2、江蘇省市2009年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人員匯總表
3、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業績證明